法律分析:每个城市规定不同,比如上海市规定农村公共厕所距离居民住房应为5米左右。上海市法律明确规定,每座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为市区为六十至一百平方米;县属镇为三十到五十平方米,独立式公共厕所与其他建筑物的间距应在五米左右。
法律依据:《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 第十二条 公共厕所分为一类、二类、三类;设计和建造公共厕所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厕所内部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
(二)须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挂衣钩以及老人、残疾人专用蹲位。
(三)大便蹲位和大便槽、小便槽的表面应光滑、耐腐蚀。
(四)独立式公共厕所与其他建筑物的间距应在五米左右。
(五)公共厕所的建筑外形应与附近建筑群相协调,厕所周围应绿化;公共厕所的入口处及其附近,应设置昼夜易见的统一标志。
(六)每座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市区为六十至一百平方米;县属镇为三十到五十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