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公司不履行的,职工应持执行申请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及其生效证明、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到法院进行执行立案。2、如果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没有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的,职工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生效规定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