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按揭房屋处理应根据协议分配。如无法达成协议,则应根据房屋按揭情况进行分配,如果房屋是夫妻婚前按揭购买且在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则该房屋归该方个人所有,否则应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按揭房离婚处理如下:如果双方就此事达成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且房屋是夫妻婚前按揭购买且在婚后以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房贷,则该房屋应分配给该方个人所有。如果房屋是夫妻婚前或婚后按揭购买,且在婚后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偿还房贷,则按揭部分应该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