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给予精神赔偿的范围
1、一方有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并不是说只要满足上面的情况就可以得到离婚精神赔偿,满足上面的条件是有离婚精神赔偿的机会,但是机会是需要把握的,不把握就会丧失机会。具体的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有:
(1)需要一方存在过错,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此时的过错有以下几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必须是以上四种行为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对于那些一夜情、嫖娼、通奸、偶尔家暴、偶然虐待的行为,是不满足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的。
(2)一方因上述行为遭受损害。此时必须有证据证明遭受的损害是因上述四种行为,且达到一定的精神损害。没有证据证明遭受精神损害,只有口述的,不满足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3)必须双方离婚,不离婚的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4)最重要的是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时间要求。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离婚时提出精神赔偿。过错方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不离婚,也未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则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精神赔偿的诉讼。
以上是离婚精神赔偿应满足的条件,满足了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离婚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