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条件:
一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分红色和绿色封面两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红色《老年人优待证》,60-69岁老年人办理绿色《老年人优待证》;
二属湖北怀化市洪江区户口的老年人;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审批费用:不收费
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户口薄、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审批时限:即办即发
审批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能审批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依照本部门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审批申请。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批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真实性审查。
2、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进行现场核实,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者询问笔录。
3、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分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发同意意见,做出行政审批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审批,将其申请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
四、告知与公示
一岗位责任人:洪江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审批承办人填发《老年人优待证》。
2、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责任追究: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民政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八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