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回避与律师回避的要求及情形:法官应回避与案件相关的近亲属、利害关系、曾担任过相关角色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关系。律师在特定情况下应主动回避,如代理对方当事人、与对方律师存在近亲属关系、代理对方当事人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等。
法律分析
一、当事人能不能要求法官回避吗
1、法官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能不能要求其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调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律师是否需要回避
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的律师不需要回避,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1、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3、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4、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5、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6、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
结语
法官回避的条件包括:与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关系、与案件利害关系、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关系。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法官回避。然而,律师单独受法官询问时不需要回避,除非律师接受了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或与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的律师等情况。律师应根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判断是否需要回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巡回法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巡回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即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