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签署时,如果没有约定节假日工资,可以不算工资。法定节假日不可调休,只要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日工资的三倍。公休日可以调休,如果及时安排补休,劳动者不能主张双倍工资,按正常标准支付。若用人单位不能及时安排补休,应支付劳动者日工资的二倍。
法律分析
一、签署劳务合同是否可以节假日不算工资
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关系关于工资的规定,所以签订劳务合同时,如果没有约定节假日工资的,可以不算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法定节假日不能以调休代替加班费
1、法定假日不可以调休,公休日可以调休。
2、法定假日是不可以调休的,不能在法定假日上班后再补休一天。因此只要在法定假日上班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者日工资的三倍。
3、公休日调休,如果用人单位可以及时安排劳动者进行补休的,那么劳动者是不可以主张休息日的双倍工资的,只能按照正常的工资发放标准来发放。
4、公休日调休,劳动者公休日加班后,用人单位不能及时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日工资的二倍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务合同中的休假制度和工资计算方式
劳务合同中的休假制度和工资计算方式是劳务关系中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劳务合同应明确规定员工的休假权利和休假制度。休假制度包括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享受相应的休假权益。而工资计算方式涉及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因素,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劳务合同中的休假制度和工资计算方式的合理规定,既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能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劳动力保障。因此,在签署劳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休假制度和工资计算方式,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和谐。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合同中的休假制度和工资计算方式是劳务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在签署劳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休假制度和工资计算方式,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和谐。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关系关于工资的规定,因此,如果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节假日工资,可以不算工资。但是法定节假日不能以调休代替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合理规定休假制度和工资计算方式,既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能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劳动力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