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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宅基地被修路侵占,如何维权?

来源:画鸵萌宠网

修路占用农民土地需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农民应及时足额收到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土地补偿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需考虑多个因素并每三年调整。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被征地农民应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养老等权益。社会保障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法律分析

可以,但需要赔偿。如果村里修路占到村民的地,那么相应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

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安置补助费。

第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结语

征用土地时,应按照被征用土地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等。农用地补偿费标准由相关地方政府制定,每三年调整一次。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先补偿后搬迁,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保障住房权益。被征地农民应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养老等社会保障费用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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