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多数地方政府对于学区房的定义:市区(城区、县城)范围内,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入学,划设学区,遵照就近入学原则!多数地方都出台过学区房可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入学该学区所在的中小学;先决条件,必须在学区所在地有房子,且房子的性质不能为商住或公寓性质!土地必须是70年产权的,学区房不应小于40㎡以下(有的地方是60㎡以下);子女的户口必须是在学区所在地的当地街道,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也必须是在学区所在地的当地街道。另外针对一些热门学区房,很多地方的教育局都会作学区房房龄的规定,例如:当年新生如需在XX小学/中学入学就读的,房产证上的日期不得低于当年的两年以下。诸如此类的规定!另外中央政府于2014年通过的新广告法对地产类广告作了明确限定: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具体看你当地的政府政策,不过小产权房也就是所谓的三无房子,很多地方是不承认作学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