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诉讼: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一、房屋产权有纠纷可以申请强制吗?
不可以,申请强拆需要先支付补偿金,但补偿金必须等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支付给产权人。征地单位申请强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拆迁人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二、被拆迁房产产权纠纷开庭后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延期举证?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三、被拆迁房产产权纠纷开庭后哪些事实无需举证?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