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财产的本身性质而有所损失的,是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抵债的。
如若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使用了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可以在这部分共同财产中保持该个人财产的份额。
一、房产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属于个人财产部分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三、夫妻买房子算是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此可见,婚后所购财产是否算个人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1.如果购买房屋的房价款来自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又没有特殊约定的话,房子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如果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4.如果购买房产的房价款来自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又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则该房产依然是一方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