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婚前财产可以转化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来约定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此时,财产性质就从婚前个人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一、如何看待民法仅要求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
只要协议没有违背夫妻双方的意思,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国家集体权益,一般都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有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协议是有效的。
二、离婚时的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时约定有效。离婚时在婚姻存续期间约定是有效的,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的约定,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采取书面形式,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