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农村养老金不一定全部退,要符合情况的才能退,具体如下:
1.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存储全部支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个人支付部分和利息。
一、社保退出需要什么手续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承办机构:养老社保是可以退保的;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退保所需资料: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退保办理程序:以上资料齐全;重复参保的人员、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手续齐全,即时办理,由养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只要退保资料齐全就可以退保。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继承吗
如果职工死亡,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其中个人账户部分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而社会统筹部分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费构成。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是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
若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余额都发完了,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继承的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三、交通事故赔偿和养老保险有没有关系
交通事故赔偿和养老保险没有关系。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个人账户是用于记录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计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它是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以及跨统筹范围转移、退休前退保、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终结基本养老关系时,领取个人账户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惟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
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个人账户记入的资金包括三部分:
(1)当年缴费本金,含个人全部缴费以及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