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以此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优先得到清偿。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情况。
法律分析
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情形下,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债权人可以通过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