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一般不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一般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结婚登记钱取得的财产。而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屋在婚后共同还贷,以及产生的收益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分?
1、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4)还应考虑一下具体的情形,比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下,房子的分割还要适当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
综上所述,婚前财产就是属于在婚前存在的动产或者是不动产,特别是对于在婚前购买的房子而在婚后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法律上只会认定房子在谁的名下那么所有权就会归谁,但只要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所有权的一方就要给予补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