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三人以上逃离、重要职责人员逃离、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战时发生、其他情节严重。该罪侵犯国家义务兵役制度和军队管理秩序,表现为公开或秘密逃离部队,致使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逃离。构成条件为主观故意犯罪、实施逃离行为并具有情节严重性。
法律分析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军人逃离部队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91条的规定,军人逃离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三人以上逃离部队的;
(二)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逃离部队的;
(三)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四)发生在战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义务兵役制度和国家武装力量对军队的管理秩序。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采用公开的方式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逃离部队,如采用演讲、书写、印刷书信、传单、刊物等方式;
2、采用秘密的方式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逃离部队,如有针对性的通信、聊天、个别递送传单刊物等方式。
3、致使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逃离部队。
三、军人逃离部队罪构成条件
1、行为人主观是故意犯罪,即有明确的要使军人脱离所在部队,不履行服兵役义务的目的。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军人逃离部队的行为。“”是指宣传、鼓动的行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发表演说,进行广播或者邮寄宣传材料、散发标语传单等。这里应注意将行为与军人家属、亲友因确有困难,写信让服役的军人早日转业回家等情况区别开来,后者不能按犯罪处理。
3、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实施行为、多名军人或者军队的高级人员离开部队等情况。
结语
综上所述,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逃离人数、逃离人员身份、影响重要任务等情形。该罪侵犯国家义务兵役制度和军队管理秩序,表现为公开或秘密方式逃离部队,导致正在服兵役的义务兵离队。构成条件包括行为人故意犯罪,并实施了军人逃离部队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对于军人逃离部队罪,多次实施行为或多名军人离队属于情节严重的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四章 人民法院的人员组成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负责法庭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司法警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四十八条 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