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按法律规定及时通知变更住所,可能会导致被取保候审人被视为逃避监管,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取保候审的人员变更住所的,应当立即通知接受取保候审的机关,接受取保候审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变更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三)》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变更住所,应当立即通知接受取保候审的机关,接受取保候审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变更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若因变更住所未通知接受取保候审的机关,致使被取保候审人员无法履行取保候审义务或者逃避监管的,可以强制执行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