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是指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结果。当庭宣判对法官的要求很高,必须确保案件适用法律准确认定事实正确,判决公正合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目前没有规定具体哪些案件可以当庭宣判,但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当庭宣判。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的案件很少。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告人主动认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犯罪基本事实和量刑情节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才可能会采取当庭宣判。绝大多数不会当庭宣判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