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审年报流程如下:
1、首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营业执照所专属的注册号及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
2、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后自行填写年度报告书;
3、经营者或委托人填写完毕相关申请书后须将其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
4、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记或加盖年检戳记,登记主管机关对核准通过年检的企业,在其营业执照上贴当年度通过年检的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年检标识分“A级”和”B级”两种。对遵守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良好的企业定为“A级”,对有违反工商企业管理法规行为的企业定为”B级”;
3、主管部门发还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