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之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但同时,《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明确了: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专家表示,这些津贴补贴就可以免征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