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
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
这些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转化为一起伤人事件。记者粗略梳理相关报道发现,2017年6月以来,仅媒体公开报道的重庆高空坠物事件就多达数十起。
高空坠物是一种社会现象,很多工作和工程需要在高空进行作业,这种社会现象会造成不好的后果。如果高空坠物产生一定的不良后果,其后的赔偿和责任认定问题也是个挑战,因为在法律中并没有非常明确的关于高空坠物的相关规定制度。
二、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 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三、防高空坠物安全协议应当怎么写?
甲方:
乙方:xxxxxx国际幼儿园(xxx幼儿园)
甲乙双方本着关爱儿童,关心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杜绝高空坠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
1、 甲方向广大业主发放xx花园严禁高空坠物倡议书。告知广大业主高空坠物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倡导安全文明行为。督促幼儿园上方住户不得在阳台等地方放置花盆杂物,不得在楼顶晾晒衣物和放置可能掉落的杂物,严禁高空掉物。
2、 甲方 物业管理 员每天24小时不定时巡视xx幼儿园周边,检查每户可能出现的高空坠物现象,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偶发事件。达到人防。
3、 乙方在装修时在原有门面楼超过楼房1.2米阳台外再用槽钢和钢化玻璃搭建透明阳光雨棚1.8米并在上方加挂铁丝网以防高空坠物弹落地面。达到物防。
4、 乙方在幼儿园装修时建全覆盖摄像头,全程监控周边环境和孩子的活动,尤其是对各楼层阳台监控。达到技防。
本协议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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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