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在市、县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权利,市、县公安局可以在辖区内设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
第四条 公安派出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人至二人,人民警察若干人。
公安派出所在市、县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