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通用条款不用修改,有不同约定时在专用条款处写明,专用条款的项目跟通用条款是对应的。但是合同当事人在成就合同过程中,对合同的通用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要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经合同当事人确认的是有效的合同行为(或有效合同)。
一、合同改了字,以后不能用以后才可以更改吗?
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情况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除非那部分是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
二、争议条约的作用是什么
争议条款的作用是解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由于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和利益分配的行使、意见和请求不同,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许多合同纠纷。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效的合同争议条约已成为合同制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合同不生效时,如果争议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条款的有效性,可以按照争议条约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的条约的效力。
三、工程竣工合同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国家对其合同文本的使用有较强的指导性,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作为指导各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参照。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面,在形式上,示范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协议书是对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达成合意的书面确认,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的范围等基本内容。通用条款则是对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详细规定,可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对固定性。专用条款则是合同双方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作特别约定,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留下必要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