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过错应该通过以下行为认定: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重婚、与他人在外同居、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存在其他重大过错。
一、军人离婚诉求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哪些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重婚,即配偶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予家庭成员的身心方面;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
对方无过错,即无上述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当事人必须先起诉离婚,才能依法抓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必须因严重过错错行为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婚后出轨离婚会怎么样?
婚后出轨离婚时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且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出轨一般是指夫妻一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包括暧昧、发生性关系、同居、婚外生子等情况,在法律上的准确描述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其中,重婚还会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