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身份证明通常需要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的,如果这些都没有的话,可以去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开一张居民身份证明。2、拿到街道或者村委会的身份证明之后,我们可以拿着身份证明去公安机关的户籍窗口去办理。3、如果是身份证过期的话,可以直接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原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应。具体申领程序是:(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衍生问题:身份证明是身份证吗不完全是指身份证,境内人员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护照。其中,户口簿主要针对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境内成年人不出示居民身份证单独提供户口簿的无效。 第2种观点: 一、证明材料的一般格式和要求是:1、标题。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2、 抬头。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 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3、 正文。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4、 署名。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二、写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1、 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党、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徇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2、 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3、 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的断语)。拓展资料:同一个人证明怎么开?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即可,格式如下:兹证明本村村民(或某省某市某镇某村)某某某(身份证号:XXXX)与本村村民(或某省某市某镇某村)某某某(身份证号:XXXX)同为一人,特此证明!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3种观点: 需要写明需要证明的当事人的姓名,事项,缘由,时间等基本信息。写明证明人的证明,比如姓名,和盖章。以下附模板一份:证明兹证明某年某月某日,本人于某地,见什么什么事。 上述材料保证,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证明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