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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交通事故赔偿单位责任是什么

来源:画鸵萌宠网
第1种观点: 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单位车肇事司机全责时,单位应负责。员工应单位要求驾车外出办理公事的,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司机负全责的,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赔偿对方的损失,不足部分由所在单位赔偿。员工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一般要对受害者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员工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商业保险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员工赔偿。员工上班期间撞人,如果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即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员工在撞人中也受到了伤害,则无论他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负有责任,其自身损害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可申请工伤认定,则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2种观点: 一、员工驾驶公司车辆肇事谁赔偿1、员工驾驶公司车辆肇事谁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员工私开单位车辆肇事的,由员工承担肇事的责任,首先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由员工赔偿。如果公司代员工垫付费用的,公司可以向员工追偿;(2)如果是员工在工作时间驾驶车辆导致车祸的,那么就由公司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该怎么办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第3种观点: 由于当事人本身原因导致的事故,看似无法预料的意外,其实如果我们进一步来分析,事故的发生是具有相关责任人的,若当事人是因为自己疏忽大意从而造成发生交通事故,则需由当事人承担责任,若是当事人正常上下班造成事故,则由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承担责任。职工在为雇主工作时造成交通事故,因为是职务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一般由雇主对外所有承担责任,而后雇主再向职员追偿。当然,如车辆是被职工损坏,发生交通事故时职员并非进行工作行为,而是公车私用,则需要职员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一、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1)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2)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3)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2、特殊情况下主体的确定(1)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盗窃者;(2)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3)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5)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买受人;(6)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7)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8)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如是无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如是有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9)跟教练员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教练员;(10)质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质权人;(11)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12)乘车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运人、其他车辆的所有人或者驾驶人。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样确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方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责分担(机动车方为全部责任承担100%、主要责任承担80%、同等责任承担60%、次要责任承担40%)。2、机动车方为无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1、无人员伤亡,仅有车物损失的情形:(1)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的车物损失,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2)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赔偿无责任方的全部车物损失;由保险公司(无责任方)赔偿全部责任方不超过交强险无责任限额(100元)范围内的车物损失。2、有人员伤亡的情形:(1)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车上伤亡人员的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2)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赔偿无责任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无责任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范围内赔偿全部责任方车上伤亡人员的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由全部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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