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追回。 1、夫妻一方把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如果是同居的第三者,同居关系属于违法关系。2、要判断赠与财产的性质,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3、夫妻一方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第三者,但不可以将夫妻共有财产擅自赠与第三者 4、夫妻一方把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该赠与行为无效,因为该法律违背公序良俗甚至违反法律,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第三者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配偶一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情况,应当依据我国《民法典》中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即如赠与方具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另一方表示接收赠与并且赠与物已实际交付的,则赠与行为有效,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然而,私自赠与的财产毕竟是双方共有的财产,一方的私自赠与行为已侵害到另一方的财产权利,由此带来的损失,应由私自赠与财产的一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老公转账小 三,要回的方式有: 1、可以侵害 夫妻共同财产 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回财产; 2、可以找到小三协商要回财产。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及夫妻财产共有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挣的钱都属于夫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能要回,但可以让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不当得利要求小三返还共同财产。自愿给小三的钱属于赠与,不能够要回,但若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让另一方提起不当得利返还之诉。有小三说明夫妻中的一方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规定的,不足以成为取得财产的法律依据。夫妻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时,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小三知道自己插足他人婚姻,则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应当返还该不当得利。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