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在高速公路上加塞追尾的,一般是加塞车辆的责任。根据规定,超车只能从左侧超车,加塞车辆如果从右侧强行加塞导致后车追尾加塞车,那么后车无责,前车全责。追尾加塞车责任划分如下:1、前车强行变道,如果自己的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前车突然强行变道或者加塞而造成追尾事故,是前车负全部责任的。遇到这种情况驾驶员不要慌乱,如果在慌乱过程中打方向撞到别的车辆就是自己的责任了;2、前车溜车或倒车,如果前车因为溜车或者倒车撞到自己,前车负全部责任的;3、前车压线,如果因为前车压线行驶占据车道而被追尾,前车负全部责任的。加塞被撞是谁的责任,碰撞的责任划分具体如下:1、加塞并线出现剐蹭:通常情况下,汽车在红绿灯路口容易加塞,如果因为加塞并造成后车追尾,谁加塞便是谁的责任。2、后车从右侧超车后追尾:如果后车从右侧超车,并在超车后出现追尾,这就是后车的责任,因为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从右侧超车。3、压线追尾:如果压了实线并造成追尾,都是压线车负全责,因为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汽车在行进时禁止跨越实线行进。车辆行驶时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忌酒后驾车;2、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及气候条件随时调整车速;3、切记长途行驶时应每隔两小时休息一次;4、行驶中要集中注意力,杜绝打电话、吃食物等行为;5、开车就不要喝酒,如果是醉驾后果很严重,可以找个代驾,或者找个地方睡一觉,不要开车。实线变道加塞如果不是故意,或者说没有证据表明后车是故意撞上去的,这就要分情况讨论了。首先要看前车加塞是不是压了实线,如果是压实线加塞,那么全车肯定是全责。因为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实线不允许变道,实线变道就是违反规定,因此发生追尾事故,那么就是前车的行为带来了安全隐患,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虚线变道加塞如果是虚线变道,但是强行加塞导致的追尾,还要分两种情景。第一就是前车强行变道,整个车身并没有完全变道就导致了追尾,这种情况就是前车的全部责任。因为变道肯定是要预判出安全车距,在变道过程中就追尾,就说明安全车距不够。也就是强行变道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发生追尾,默认前车全部责任。第二就是前车已经完成变道,然后导致追尾,这种情况多半是后车负责任,因为变道完成后,后车并没有及时保持安全车距。当然如果是前车在极小的距离内完成变道,虽然是已经变道完成,但是安全车距没有预留出,还是前车的责任。如果前车没有留出安全车距,并且在变道完成后又突然减速、刹车,导致追尾,这种情况下后车只要有证据,就是前车的责任。综上所述,综上所述,加塞导致追尾发生,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就是后车是不是“故意为之”,如果证明是故意,不管什么情况,都是后车有责任,即便没有责任,这种故意使坏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一般因为故意为之导致的事故,往往有开斗气车的成分,所以广大车主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收敛自己的脾气,即便是对方犯错,那也有法律制裁他,不要冲动,避免发生不安全的事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3种观点: 十几辆车追尾责任如下: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第1种观点: 车辆加塞被撞是加塞车的责任。车辆加塞车被撞的标准:1、加塞并线发生剐蹭:汽车在红绿灯路口容易加塞,如果因为加塞并造成后车追尾,是加塞车的全责;2、后车从右侧超车后追尾:如果后车从右侧超车,并在超车后发生追尾,这就是后车的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禁止从右侧超车,从右侧超车就属于违法行为;3、压线追尾:如果压实线并造成追尾,汽车在行驶时禁止超越实线行驶。车辆行驶时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忌酒后驾车;2、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及气候条件随时调整车速;3、切记长途行驶时应每隔两小时休息一次;4、行驶中要集中注意力,杜绝打电话、吃食物等行为;5、开车就不要喝酒,如果是醉驾后果很严重,可以找个代驾,或者找个地方睡一觉,不要开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加塞车辆被撞责任划分:1、强行加塞被直行的撞了的,一般由加塞的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如果后车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加塞车辆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2、如果加塞车辆有证据证明后车是故意撞上来的,则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由后车承担,加塞车辆承担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3、如果是前方车辆强行变道还没有完全加塞成功,譬如说只有车头压到实线,而车屁股还留在其他车道上,这个时候发生追尾时间就是前车的责任;4、如果是前方车辆通过虚线(虚线是允许变道的)加塞,并迅速完成了这个动作,但后车追尾了前车,那么这个时候就是后车的责任。加塞车辆被撞责任划分拓展:1、加塞并线发生剐蹭:汽车在红绿灯路口容易加塞,如果因为加塞并造成后车追尾,这肯定是加塞车的全责;2、后车从右侧超车后追尾:如果后车从右侧超车,并在超车后发生追尾,这就是后车的责任。因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从右侧超车,从右侧超车就属于违法行为;3、压线追尾:如果压实线并造成追尾,那么无论是什么情况,都是压线车负全责。综上所述:加塞车辆被蹭到了的,对于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加塞的车辆本身是存在过错的,如是因加塞导致的,则加塞车辆自行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若只是因为前车强行加塞,导致后车来不及反应,无意撞上,那么后车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但如果后车是有意为之,因为前车加塞,而产生不满情绪,在报复心理的影响之下,直接撞上去,这就必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强行加塞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车辆拥堵称为“塞车”,有些司机在排队等候的时候,看到其它车辆前方有缝就插,一个车头插进去,一般车辆也不可能不让。2、加塞车辆各种见缝插针,甚至逆行占用来车车道,导致道路更加拥堵。这种行为称为“加塞”。3、并线车辆不得阻碍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将由变道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论是压线行车还是紧急并线,不管是虚线还是实线,变道车辆必是主责或全责。因此加塞被撞,谁加塞就是谁的责任。4、若对方加塞变道已经完成,后车再撞上去,这种情况也不好说,很大可能被判定为追尾事故。若证明后车故意撞车,后车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长时间?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4、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章》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