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天津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如下:1、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8、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9、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外地人在天津上学需要的条件如下:1、在天津市内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这通常需要您在天津租房或购房,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或学习证明。如果您在天津工作或学习,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学校录取通知书等。3、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如果您在天津工作或创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流水、营业执照等。4、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如果您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可能会影响您的落户申请。外地人在天津上学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费缴纳证明;5、健康证明(由当地医院出具);6、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父母工作证明、房产证等。综上所述,外地人在天津上学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身份和相关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天津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天津只有房不可以落户,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 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 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 构的集体户口)。(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法律依据:《天津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第三十二条 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 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 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 构的集体户口)。(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根据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 服务中心或在其他区县设立的居住证持有人积分入户受理点申报积分入户;用人单位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可 由居住证持有人本人申报。需要落户在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业单位和市、 区县人民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负责申报。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为确定上、下半年积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办理条件:1.父母一方办理暂住证满一年以上2.父母一方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有缴纳社医保3.办理时间是在每年的三月份至五月份二、所要带上的资料:1.暂住证、社保卡原件2.暂住证、社保卡复印件(暂住证、社保卡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劳动合同双面都要复印,最好是用A3纸复印)4.《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2份,可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也可在地税局柜台上直接领取。(最好是事先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然后填写表格内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5.户口簿原件与宝宝户口名字那一页的复印件6.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与银行卡原件(往银行柜台办理费用代扣需要的资料)7.带上以上资料往暂住证上面的地址所属的区域地税局或居委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外地人在天津上学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非天津户籍的子女是可以在津就学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凭以下材料可到居住地(暂住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3、其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4、其父母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的原件、复印件。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4、收养落户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1种观点: 外地人在天津上学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非天津户籍的子女是可以在津就学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凭以下材料可到居住地(暂住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3、其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4、其父母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的原件、复印件。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4、收养落户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办理条件:1.父母一方办理暂住证满一年以上2.父母一方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有缴纳社医保3.办理时间是在每年的三月份至五月份二、所要带上的资料:1.暂住证、社保卡原件2.暂住证、社保卡复印件(暂住证、社保卡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劳动合同双面都要复印,最好是用A3纸复印)4.《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2份,可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也可在地税局柜台上直接领取。(最好是事先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然后填写表格内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5.户口簿原件与宝宝户口名字那一页的复印件6.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与银行卡原件(往银行柜台办理费用代扣需要的资料)7.带上以上资料往暂住证上面的地址所属的区域地税局或居委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籍为本区,在外省市的高中学生,可高三前办理回户籍的转学手续或直接参加本市的高考报名。名时除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高考报名当年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法律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 第四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籍为本区,在外省市的高中学生,可高三前办理回户籍的转学手续或直接参加本市的高考报名。名时除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高考报名当年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法律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 第四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第2种观点: 外地人在天津上学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非天津户籍的子女是可以在津就学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凭以下材料可到居住地(暂住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3、其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4、其父母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的原件、复印件。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4、收养落户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3种观点: 天津市从2022年起实行高考改革,报名参加天津高考的学生需要具有三年天津市高中学籍,逐年过渡,三年过渡完毕。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由以上政策可以看出,在2024年及以后,报名天津高考是需要三年学籍的,因此2024年及以后报名高考的考生需要在高一上以前转入天津就读。参加天津高考,必须拥有天津户籍,天津政策规定,无天津户口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天津中考和高考。因此,若家长希望孩子回到天津进行高考,则需要在具备天津户口的前提上,让孩子具备天津的学籍。如今天津高考的政策越来越严格,若孩子正处于初中阶段,建议孩子选择转回天津进行初中阶段的学习,也可以直接选择回天津进行中考,最迟,家长应当在高一上就将孩子转回天津进行高中的学习,否则,孩子将没有在天津高考的资格。满足三年学籍的考生,高考可报考任意高校;不够三年学籍的考生,高考不能参加特招、不能报考部队院校,除此之外其他类高校可报考;蓝印户口的外地学籍学生如果没有三年天津高中学籍,是不能参加天津高考。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第六条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