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说明
一、填写申请书前,请先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项目申请办法及规定。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二、申请书为十六开本,复印时用B5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第三页起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一式六份(至少一份为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按申报学科投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另报送省(自治区)科委一份原件。
三、封面右上角“科学部编号”由对口科学部填写,项目类别和申报学科代码1由申请者填写。
四、申请者和项目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不含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五、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科学部。
六、申请者可因同类项目竞争等原因,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姓名与单位,3人以内),附另页于申请书原件中。供科学部选择同行评议人时参考。科学部将对此信息保密。
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