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 ,面积 平方米,卖方获得时间 ,所有权证明资料名称 ,资料编码 。
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对买方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四、合同生效后,车库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可以享有优先权。
五、目前,潍坊市房管部门不对车库确权登记;若潍坊市房管部门能够对车库买卖进行登记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
六、为使服务于本小区的 物业管理公司知晓并对本买卖合同予以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本合同上盖章并填写相应的物权转让登
记备案资料。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