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学校):
丙方(实习学生): 身份证号码:
为推动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规范学生毕业前的实习管理工作,明确各方的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根据国家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学生实习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实习人员
本次参加实习的学生均为乙方在校, 年 月毕业的学生。根据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接纳乙方实习学生 人(具体名单见附表)。
第二条 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实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对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和和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第四条 实习津贴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丙方的实习津贴,月津贴为人民币 元。
第五条 甲方职责、权利、义务
1、配合乙方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并结合生产实际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任务,并指定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的人员担任辅导老师,与乙方共同做好丙方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2、为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给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为丙方合理安排住宿(生活用品由丙方自备)每月按时支付实习津贴。
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专心工作,认真实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处理和解除《学生实习协议书》,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和丙方,并说明原因:
(1)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2)因病治疗15天以上的;
(3)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能完成安排的实习内容或实习态度不端正,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5)实习结束,甲方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可根据当年院校毕业生引进计划,按规定程序,优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第六条 乙方职责、权利、义务
1、应加强对实习的管理工作,做好丙方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统一组织,协调丙方到甲方参加实习的相关工作。
2、丙方在实习前已参加的保险赔偿事宜仍由乙方负责协调办理,没有保险的学生,须在实习前由乙方办理意外伤害险,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丙方在实习期间仍是在校学生,乙方按照在校学生的各项要求进行管理,对丙方实习期间遭到和发生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进行教育、协调和处理。
4、乙方参与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乙方实习管理人: 联系电话:),定期了解实习生思想情况。总结实习成果,提高实习质量。
5、实习结束,做好甲方拟录用学生的分配派遣手续。
第七条 丙方职责、权利、义务
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遵守学院的有关学习和安全管理规定;
2、到实习单位后,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实习任务;
4、丙方认真遵守并执行以下各项要求:
(1)实习期间,如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中止实习。如确需提前终止实习的,须提前7天提交书面申请,做好工作交接,并经甲方和乙方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开实习地点,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本人负责。
(2)丙方在实习期间,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3)实习学生要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的人际关系,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秘密,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第八条 其它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实习期满自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