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规挂牌有三种情况,新车有临牌不处罚,不按规定挂牌且无证件罚款200元扣6分,带牌照且证件齐全扣分罚款不扣车。无牌无证驾驶将被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处拘留。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未随车携带证件的将扣留车辆,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有关行为还可能受到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违规驾驶行为可同时吊销驾照并拘留。
法律分析
一般分三种情况:
1、新车有临牌,不处罚;
2、不按规定挂牌且无证件的扣车、罚200元扣6分;
3、如果带了牌照在车上,而且证件齐全,一般只扣分罚钱,不扣车,处罚200元扣6分。无牌无证驾驶会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结语
未按规定挂牌、无证件驾驶机动车将遭到处罚。新车有临牌者不受罚,带牌照且证件齐全者一般只罚款扣分,不扣车。而无牌无证驾驶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可扣留机动车,并要求提供相应证件或补办手续。《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超速、逃逸、强行通行等行为也将受到罚款处罚,甚至吊销驾驶证或拘留。行车需慎守规定,确保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十一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资质和信息系统等应当满足业务办理需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登记,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
对发现申请人通过机动车虚假交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手段,在机动车登记业务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