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9分钟前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6分钟前
判决被告赔偿7000元,但是被告愿意去拘留所,也不愿意赔钱。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拘留不可以代替赔钱,因为拘留和赔偿是两种处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是不能更改的,司法机构也不能随意去更改。这是法律的严肃性。
热心网友 时间:16分钟前
来讲他应该既履行被拘留的责任,同时还有赔偿你的金额,这才是法律的同步的效力,但是如果说法律宣布他没有偿还能力的话,可能只能是拘留进行处罚。
毕竟他没有钱还给你,法律还不能不成熟,他所以说关键是看他是否有经济偿还能力,这个建议楼主跟沟通一下,看看他是否有经济偿还能力,或者他的亲属,他的家人是否有偿还能力,如果有的话还是抓紧还你的钱。
如果实在没有的话也只能去拘留他了,那么楼主这笔钱真的就只能认损失了,但是如果金额过大的话。
可以等待他出来之后再去跟他要钱或者解决,毕竟金额不大的话,法律上会认定既要受到相关的拘留判决,同时又要受到相应的财产损失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理论上来讲,如果是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是民事违法行为,被告有权选择赔偿金额或者是自愿选择去拘留所被拘留,但是如果说楼主十分欠缺资金的话,而要求必须支付资金的话,那么也是予以支持的。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如果被告没有偿还能力的话,那么你只能等待他有能力的时候,或者是劳动创造了一定的财富之后,再去支付你的相关的7000元。
所以说楼主还是自行斟酌一下,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咨询一下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咨询某个律师,看看到底怎么处理合理!!
热心网友 时间:12分钟前
你自愿去拘留所也得还钱啊,既然叛了赔偿,你不陪就是老赖,与拘留几天没啥关系,嘿嘿,除非对方自愿看到你被拘留而放弃七千块,那双方都认可就可以了,不然法律上刑事是刑事,民事是民事,该赔偿就得赔偿,该判刑就得判刑
热心网友 时间:13分钟前
被告以去拘留来逃避对原告的经济赔偿,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作出的判决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查明和认定事实后正确适用法律作出的权威判定,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书的判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