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水电七局杨房沟水电站上铺子沟砂石系统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贯彻项目部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各消防部门、杨房沟建设管理局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履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必须遵守执行以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项目部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二、设立义务消防安全队,单位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三、确保单位生产生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材料区域、仓库,消防状况符合储存的消防安全要求。
五、办公、生产、工作结束、人员离开寝室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办公生活区、生产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生活办公区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新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员工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有安全环保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有安全环保部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十二、责任书有效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十三、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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