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2024-07-29
来源:画鸵萌宠网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如下:
1、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到1比5到1比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比7到1比9;半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到1比8到1比10,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比11到1比13。
2、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3、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4、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5、幼儿园应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增设教师岗位类别和数量,满足本园发展和保教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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