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1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2 23:55
会停止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贷款通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扩展资料:
《贷款通则》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该承诺有效。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通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2 23:55
您好,首先逾期的话会根据时间长短对您的征信有影响严重逾期(超过90天)征信就是黑户,在逾期还清前是无法再申请任何贷款业务的,其次逾期会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等额外费用,长期逾期最后利息大于本金的事情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还请谨慎对待。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2 23:56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贷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会申请*强制执行。
2、*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2 23:56
到时候要还的更多了咯肯定得有滞纳金啥的 还得上征信以后贷款啊什么的都麻烦,搞不了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