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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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2:34
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年。
城乡居民医下:
1.普通门诊待遇。
被保险人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每次可报销门诊5元。其他基本医疗费用的70%也可以报销。统筹基金年支付限额为180元,只能在当年使用,不结转。
2.一般住院治疗。
住院治疗的一般报销费为:(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0.1)万元×65%
3.家庭病床治疗
符合下列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家庭病床:
(一)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
(2)卧床骨折治疗;
(3)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
(4)脑瘫儿童康复治疗。
其中,医疗保险基金在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骨折卧床治疗、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一年内支付的家庭病床设床时间不得超过60天。起始支付标准为400元。被保险人设床期间发生的起始支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
脑瘫儿童康复肢体综合训练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限额为每月2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无起始支付标准。脑瘫儿童康复治疗的支付期限为:3岁前(含3岁)的,统筹基金每年支付不超过6个月;3岁以上的,统筹基金每年支付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