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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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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5:33

被打伤的情况,应当及时报警。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强制措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5:34

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或者提起诉讼。我国有关法律保护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机关人员、侦察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或者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谨以威胁、引诱、欺骗、殴打等各种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能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法律分析
*作为*机关是不可以殴打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刑讯*供的可以对其进行举报并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申请取保候审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中规定了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或者适用暴力*迫他人自证其罪的,犯罪行为严重或者造成他人严重损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门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说被监管人员,有可能涉嫌构成刑讯*供罪,如果司法人员(包括*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殴打、刑讯*供时行为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伤残甚至死亡的,有可能依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并且有可能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供或者使用暴力*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5:34

首先,这不是行政违法案件。尽管对方穿着警服带着警号,但是他是在解决私人问题时造成的损害而非执行公务行为。
其次,这个事的性质取决于你伤的严重程度。
1、如果是轻微伤,那应当是起民事纠纷,是侵权案件。你可以去*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选择调解。
2、如果是轻伤,你可以向*提起刑事案件的自诉
3、如果是重伤,则应当向司法部门报案,由*机关立案。
4、以上不管哪一种,如果国家司法机关介入了,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期限可长可短,取决于案件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5:35

八儿 - 千总 四级 说得很对
但我要补充,如果要避免官官相互的情况(现在中国的国情相信你也略有所知的.)那就一个方法,要搞多大搞多大,先拿证据去媒体,只要一经过媒体暴光,那*就别想草草了事,搞得他开除除名不算,还要来个处分,反正就那话,要搞多大就多大,事情要快点搞,过了民事的限期就不利了,你那有什么报社?电台?去说呀,找记者,今天上新闻,明天就登报,标题就是"河南*当众殴打市民"
但你要记住,如果你不这样搞,官官相互,你很有可能得不到应该有的答案,资料,证据都别都给110,自己拿原件身边,附件给110,不然你有得被拖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5:36

如果是真*的话,他做的肯定不对。
想要投诉他,要找到当时目击证人,最好有证人证词.
证据原件要拿在自己手里,如果走司法程序的话,即使有关单位要依法收取证据,你要让他们写收据.

官官相卫是存在,但你要相信国家的法律还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

如果那*愿意私了,那最起码要让他的领导知道,先找他领导去谈谈.看他什么态度再做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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