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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保是有年龄*的,社保包含了职工社保、城乡居民社保等:
1、职工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
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
最高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
2、城乡居民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参保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医疗保险自出生即可参保(部分地方允许准新生儿参保),不受年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
第一章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参考资料:中国*法制信息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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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养老保险不再有年龄*
自1998年1月1日实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后,参保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至正常法定退休年龄内,其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十五年,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按规定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只返还个人帐户,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按此计算男职工年龄超过45周岁,女职工年龄超过35周岁参保后将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后为解决年龄偏大人员的参保问题,全省统一允许退休年龄后延五年,但男职工年龄超过50周岁,女职工年龄超过40周岁参保后仍不能享受退休待遇。
为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问题,根据市人事劳动保障局文件,我区从2005年9月1日起不再对参保人员进行年龄*,凡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本人可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继续缴费,直至满十五年,即可办理退休(但后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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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养老保险都有年龄*。因为养老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为了在老年享用的,如果年龄太高,不能在到应当享用的年龄时,积累出必要的基金数额,那样的养老金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因此社保要求在规定退休年龄前的最低缴费15年,也就是确定了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龄*。商业保险也是同样规定了缴费年限与相应(最早和最晚)的领取年龄,以此来确定了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龄的*。
商业保险的养老保险一般是到50岁,55岁,60岁,65岁开始每个月领取养老金,购买年龄当然必须在领退休金之前了。友邦养老险的缴费方式有一行*,也有五年到二十年,相应的一次*的必须在50岁和55岁及60岁和65岁之前缴交。当然越早买越划算,成本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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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不可以,有年龄的*
: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缴费年限最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