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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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9:22
不可以,失业补助金申领*为阶段性实施*,实施时间为2020年3月-12月,申领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标准为232.2元/月,参保缴费满1年的标准为774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标准为774元/月。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