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53
共5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8 21:13
1、司法证书其实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证,由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表明已取得初任法官或检察官或律师的任职资格,可以申请从事法律事务的相关工作。
2、该证书同时也是可以在其他行业的单位或组织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有效证明。比如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的岗位,还有基层的法律工作者等技术型的岗位。
3、它是你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门槛,只有通过司法考试之后,你才有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因此如果你以后不想从事法律职业(即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那么对你来说司法考试过了有什么用,是一点用处都没有,它也就是一张废纸;如果你想从事上述法律职业,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那是必须的,因此对你来说司法考试过了有什么用,它就是你的黄金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17:57
1.司法证书其实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证,由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表明已取得初任法官或检察官或律师的任职资格,可以申请从事法律事务的相关工作。
2.该证书同时也是可以在其他行业的单位或组织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有效证明。比如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的岗位,还有基层的法律工作者等技术型的岗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17:57
以下是我总结的司考规定和经验,供你参考: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具体说来,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
1、条件和方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没有因为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也没有被国家机关开除过公职,也没有被吊销过律师执照,没有因为在司法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而被禁考,都可以参加考试;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主要是西部,具体地点在网上查询)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考试内容
考试分4卷进行,(1)试卷一考察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2)试卷二考察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与行政诉讼法》(3)试卷三考察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4)试卷四考察科目。试卷四将考察科目以主观题的形式出现,其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法学理*底。
3、复习方法
(1)要有司考必胜的信念;(2)合理安排复习时间;(3)多看法条;(4)反复做真题;(5)司考的重点永远是考试的重点;(6)必要时可以参加辅导班。
4、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比较低,号称天下第一难考,因此要做好充分准备。
祝你成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17:58
司法证是一种证书,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拿到这种证书才能上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17:58
没什么司法证。只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17:59
司法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符合相关条件,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对证书的申请、领取、补发、更换都有明确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市、区);*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补充就是允许大三、大四的学生参加考试,但是必须是普通高校,即统招的学生。
简言之,允许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报名,大四第一学期参加考试。) 持、澳门、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