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4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6 19:22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6 19:22
首先进入*消防局网站www.119.gov.cn/xiaofang的网站,里面办事直通车的栏目中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告,点击进入后选择要查询的省市进行查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6 19:22
一般找出备案号,然后在消防机构的网站上查找就可以了,不会出现你所说的问题,你可以再试一下。如果还不行,直接到以前办理的消防机构的受理窗口人工查询,消防服务很热情的,会帮你找到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6 19:23
追答在当地*消防网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6 19:24
各个地区查询的部门可能不一样,可向消防局、城建档案馆或质监局等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