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1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5:48
根据生产原理的不同,*可以分为天然类*和合成类*。
个人建议:
*是危害人们正常生活的,在生活中如果碰到*交易或者有人吸毒贩毒的话,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的祖国,和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精神药品,对于此类药品的管控来说,也是非常的严格的,如果产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都是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在生活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根据中国禁毒网权威发布, *分为传统*、 合成*、 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未经处理的,*数量累计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5:49
这个我选B,生产属性,天然的和合成的差的就是一个生产过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5:49
根据生产原理,*可以分为天然类*和合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