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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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7 21:01
一、什么是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1、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批准用地的许可文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
2、由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属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之前,先经规划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前置审批条件。
3、没有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作用: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批准;需要上级*批准的,应当报上级*批准。
3、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扩展资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如下:
一、A类:划拨用地(增量)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仅限于单独项目选址)、《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属*资金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经批准的投资计划文件;属于非*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文件;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仅限于单独项目选址);
5.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以及位置示意图;
6.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安置补偿协议;
7.外环线以内项目需附1:2000或1:10000(中心城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及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0)(标注位置);
8.新增费和耕地占用税缴纳凭证;
9.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0.规划设计成果或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二、B类:出让用地(增量)
1.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提供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凭证、耕地占用税或减免税凭证;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C类:出让用地(存量)
1.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36、037号窗口报送相关材料;
第二步:国土房管局驻中心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三步:国土房管局驻中心036、037号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7 21:01
1、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批准用地的许可文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
2、由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属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之前,先经规划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前置审批条件。
建设用地land for construction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
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用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7 21:02
1、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批准用地的许可文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
2、由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属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之前,先经规划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前置审批条件。
3、没有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7 21:02
1、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批准用地的许可文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
2、由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属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之前,先经规划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前置审批条件。
3、没有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7 21:03
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一个是 土地局出具的 建设用地预审批复 一般标题为 关于某某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批复
再一个就是 住建局或规划局出具的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国家住建部监制的正本及副证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