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1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5:33
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后的质量是肯定守恒的,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例子能推翻这个规律。化学反应中不总是伴随能量变化的,有时候能量可能没有改变,而是物质与物质之间的分子作用力(化学键)改变了。质量守恒定律与质能方程是不矛盾的。假如能量改变了,那这些能量可能是在反应过程中储存在分子之间,也有一部分能量未能被利用而散失了,也有部分能量转移到其他地方了。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微观角度上说,两者是没有矛盾的!!!这方面的知识你到大学学习化学就会遇到了,书本说得比较详细,而高中课本好像只是提过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5:34
(以下回答包括对其他回答者的纠正)
质能方程表明,质量和能量是紧密联系的。
从质能方程就可以看出,质量和能量成正比。不可以说什么质量转化为能量,质量和能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好像你的身高和体重一样,可以说身高转化为体重吗?两个在单位上都不同,只可以说身高和体重在数值上有一定关系。
化学反应中只要有能量的变化,就会有质量的变化。不过这个质量的变化在宏观处理中,都是忽略的,所以常说质量守恒(其实是质量几乎守恒)。在化学反应的前后,即使是同种原子,它们的质量也是不完全相等的,因为它们的能量变化了(但宏观处理还是忽略这种变化)。
不要认为宏观规律和微观规律不同,在宏观和微观中,一切物理规律都是等效的,只是宏观处理中,有很多的因素可以忽略。其实,一切物理规律在任何地方都是等效的,没有特殊的参考系,也没有特殊的空间。只不过,人们发现的定律只是在一定条件下、在忽略某些因素下的一个近似定律,近似定律就有它的局限性。就比如,宏观的速度合成是相对论速度合成的近似,宏观的连续性是量子理论的近似。
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5:34
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前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各物质的质量总和。这个规律就叫做质量守恒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ss)。它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
而化学反应是不会破坏原子核的,因此质量守恒
而质能方程,是原子核的反应,破坏原子核,导致质量亏损释放能量,二者的本质不同没有交集。
是谈不上矛盾不矛盾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5:35
质能方程反应条件更难,能量巨大,是质量有关,与物质(酸碱盐均无关)相当于物质固有属性。而化学反应条件简单,是物质之间产生的化学反应,相当于同样的变形金刚,不同造型而已,所以质量守恒。不然你也可以制造原子弹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5:35
质量守恒定律永远成立,质量转化成能量会以光的形式放出,光子在静止时无质量,但它运动后,通过物质波公式可算出它的运动质量,这些质量就是所损失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