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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性 超过55岁 还继续工作 单位还能继续给我交社保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39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8:59

您好,不可以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了,55岁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了,具体如下: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扩展资料:

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公积金,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8:59

女性已经过了55岁还在继续工作,单位不会给你再缴纳社保费用的,因为你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被停止,即使继续工作也不能继续参与社保缴费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00

不可以的,过了退休年纪就不能再缴纳社保,可以直接申请在当地退休,然后拿养老金,至于工作你还是可以继续做的,就等于你现在有双份收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00

只要原工作单位需要,继续工作没有问题。但是不能再交社保了。这是因为国家规定女性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女性一旦到了这个年龄,社保系统就自动把超龄的人给“剔”出来,让你交不了社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01

我国的法律是女工人50岁正式退休,女性的干部是55岁退休,虽然你还在继续工作,但是单位已经不能给你继续交社保了,因为社保已经批准你退休了,证明你的缴费账户已经封闭了,所以你现在是退休的状态,所以交不了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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