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4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5 16:32
法律法规关于绝密级文件、资料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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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保密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第十八条 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条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需要,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
三、《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
四、《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第九条规定:
凡未标明或者未通知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事项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二十年、秘密级事项十年认定。
五、《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 复制绝密级国家载体时,参与人员由定点复制单位负
责人审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六、《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
对外提供国家秘密资料的审批权限:
(一) 绝密级材料,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确需对外提供的,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或者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报*审批。
七、《*保密委员会关于高级干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现职高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内进行。
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家阅办秘密文件、资料的,必须具备一定的保密条件,但不得把绝密文件带回家中。
其他离退休高级干部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到所在机关指定的办公室进行;行动不便的.由机关派人送阅.阅毕即由来人送还机关。
八、《泄密事件查处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级、秘密级六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文件处理。
九、《关于领取、使用和保存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
领用绝密级的测绘成果,一般应由二人领取,并乘坐专用交通工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5 16:32
收件后先登记,之后请办公室主任批示分文,后续按照主任意见分发给有关领导阅示或阅办。
各环节注意签收,并杜绝横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5 16:32
法律法规关于绝密级文件、资料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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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保密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第十八条 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条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需要,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
三、《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
四、《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第九条规定:
凡未标明或者未通知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事项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二十年、秘密级事项十年认定。
五、《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 复制绝密级国家载体时,参与人员由定点复制单位负
责人审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六、《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
对外提供国家秘密资料的审批权限:
(一) 绝密级材料,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确需对外提供的,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或者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报*审批。
七、《*保密委员会关于高级干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现职高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内进行。
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家阅办秘密文件、资料的,必须具备一定的保密条件,但不得把绝密文件带回家中。
其他离退休高级干部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到所在机关指定的办公室进行;行动不便的.由机关派人送阅.阅毕即由来人送还机关。
八、《泄密事件查处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级、秘密级六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文件处理。
九、《关于领取、使用和保存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
领用绝密级的测绘成果,一般应由二人领取,并乘坐专用交通工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5 16:32
收件后先登记,之后请办公室主任批示分文,后续按照主任意见分发给有关领导阅示或阅办。
各环节注意签收,并杜绝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