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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符合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二项*。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股票上市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家鼓励符合产业*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热心网友
你所列的几条都与发行新股应具备的条件有所出入,第一条不通,所谓新股就是它从来还没有发行过新股。第二条应是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第三条是公司无虚假记载,第四第不存在。
另外公司规模、资金、人员、都有*,达不到要求的一般不会被批准发行新股,因为发行新股就意味着发行了上市通行证。 我们这里有一家公司上市申报十几年也没有被批准,而它的内部职工股早被一级半市场的人,于早年间收购了一批,至今也音信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