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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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20:54
债权转让对外的效力: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可以行使抵销权。如果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出于善意向受让人履行,即使该债权转让是无效或因其他原因而被取消,债务人的履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